全市统一调整!杭州这笔钱增加了

时间:2023-07-06 21:55:37 来源: 杭州日报

近日,经杭州市政府同意,杭州市民政局和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统一调整全市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新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资料图片)

惠及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困境儿童等11万余名社会救助对象。

具体有哪些内容?

调整前后有什么变化?

和杭小微一起来看!

具体内容

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2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9元。

每人每月

1216元

每人每月

1259元

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20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98元。

每人每月

2027元

每人每月

2098元

调整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

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83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937元。

每人每月

2837元

每人每月

2937元

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270元调整为2350元。

每人每月

2270元

每人每月

2350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6元。

每人每月

527元

每人每月

546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31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27元。

每人每月

316元

每人每月

327元

王某是杭州市在册低保对象,家庭享受人口5人,月人均收入600元。

调标前

王某家庭每月发放低保金(1216-600)×5=3080元

调标后

王某家庭每月发放低保金(1259-600)×5=3295元,增加了215元。

来源:市民政局、杭州发布

编辑 谢珂 审核 谢俊  杜海峰

更多新闻下载

杭州首席新闻客户端

“杭州新闻”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