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17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

至2023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际华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议案需要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718际华集团2023/6/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股东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采取现场或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进行参会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3年6月12、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4:00时。

(三) 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29层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87601718

传真:010-87601718

(二)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5月 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5日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5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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